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市城设委实施
乡建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乡建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乡建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乡建邮 编:400014
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关于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编制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建筑节能建筑二 、绿色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庆知指导思想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市城设委实施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乡建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关于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编制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工作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绿色完成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万盛经开区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其中,经开区 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基本原则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规划目标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
三 、高新区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
